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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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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潘燕律师,潘燕律师毕业于华东政法大学法律专业,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拥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为人正直、遵纪守法;善于与当事人沟通交流,亦有较好的团队精神。进入上海阅瀚律师事务所以后,每月处理大量交通事故人身损害类案件,熟悉交通事故纠纷在司法实践中各阶段的工作,处理此类案件有自己独到的见解和心得;熟悉工伤案件认定、鉴定、工伤待遇的仲裁、诉讼等程序。在执业过程中,本着负责认真严谨的工作态度,团队协作......更多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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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只能约定给到18岁吗?离婚俩小孩抚养费标准

发布时间:2023年04月11日 来源:上海抚养纠纷专家律师
[导读]:   潘燕律师,上海抚养纠纷专家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阅瀚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

  潘燕律师,上海抚养纠纷专家律师,现执业于上海阅瀚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name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协议离婚孩子抚养费只能约定给到18岁吗?

  法律规定,父母协议离婚的,要解决孩子抚养、财产分割问题。而确定孩子抚养,除了确定孩子抚养权,还要明确孩子抚养费。而法律规定,在子女成年以前,即未满十八周岁,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义务。所以,有些人便以为父母给子女抚养费,只能约定给到18岁。


  实际中,父母协议离婚时,要解决孩子抚养问题,给付抚养费根据双方协商。


  并且,双方就抚养费进行协商时,对抚养费数额、给付方式等问题,双方协商一致即可,没有强制性要求。


  所以,对于是否约定给到18岁,属于法律上的要求,父母可以约定支付到子女大学毕业,不一定只能约定到18岁。


  另外,双方就抚养费进行约定时,可以参考法律具体规定的抚养费标准: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给付,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给付,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


  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给付。


  因此,父母协议离婚时,就抚养费给付问题,可以在法律要求内自主协商确定。双方在协商时,能够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将会被法院所支持。当然,如果双方对此难以达成协议的,必要时可以积极去法院起诉处理。



离婚俩小孩抚养费标准

  一、抚养费的支付方式

  第8条规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第9条规定: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根据以上规定,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实践中,很多当事人都要求对方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因为这样一来省去要钱的麻烦,二来可以折抵给付对方房款。但是,是否采用一次性的支付方式,法院要看对方的实际支付能力,以及对方当事人的态度。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不同意一次性支付的,法院不会判令其一次性支付。




  二、抚养费的范围

  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解释第21条明确规定:;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所以在离婚时,除生活费外,要充分考虑教育费和医疗费,在抚养费的标准范围内争取较高的比例。


  我国第21条第1款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第2款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10条规定,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此外,我国第37条也明确规定,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此条中的;必要时;应理解为在下列情形下,子女可以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一是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二是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三是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三、夫妻离婚有两个孩子抚养费怎么算

  根据离婚条款释义:


  1、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2、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


  根据的规定:


  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具体情况妥善解决。根据上述原则,结合审判实践,提出如下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


  尚在校就读的;


  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13、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时,对曾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继父或继母不同意继续抚养的,仍应由生父母抚养。


  14、施行前,夫或妻一方收养的子女,对方未表示反对,并与该子女形成事实收养关系的,离婚后,应由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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